| 自治区外经贸厅研究制定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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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5 16:25 文章来源:外经贸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杨刚及自治区副主席胡伟的指示精神,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外贸进出口进一步下滑,确保外经贸平稳发展,自治区外经贸厅积极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把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作为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了《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实施办法》,以此加快推进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支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构建营销网络,推动农产品贸易绿色通道建设。
5月12日,和宜明厅长召集边贸局、机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专题研究《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实施办法》(讨论稿)。《实施办法》提出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为指导,以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外向型农业示范区为载体,以蔬菜、特色林果、畜牧产品等农产品出口支柱产业为重点,充分依靠地方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设一批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具有比较优势和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出口基地,进一步扩大我区农产品出口。《实施办法》明确了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建设原则和形式、认定条件和程序、申报材料、工作重点和措施、政策支持等内容。外经贸厅将进一步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部分地州市和重点出口企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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