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塔城地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家电下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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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03 17:31 文章来源:塔城地区经贸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开展好“家电下乡”活动,让我区农民尽早得到实惠,拉动地区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地区经贸委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家电下乡”活动开展以来,及早动手,认真准备,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
一是按照自治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成立家电下乡领导小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地、县(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
二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家电下乡工作的决策,传达了自治区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我区家电下乡工作。
三是加大“家电下乡”宣传力度,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
四是根据国家、自治区招标确定的30家销售企业名单,组织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进行对口衔接,顺利完成了109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备案工作。
截止3月30日,共销售各类家电下乡产品1036件。其中:冰箱828台,洗衣机149台,彩电55台,手机2部,储水式电热水器2台,合计销售金额已达到185.35万元。销售量排在全疆第四。从各县(市)情况看,沙湾县销售573台,销售金额为109.05万元;乌苏市销售164台,销售金额为30.22万元;额敏县销售175台,销售金额为25.68万元;塔城市销售79台,销售金额为13.53万元;和丰县销售22台,销售金额为3.34万元;裕民县销售12台,销售金额为1.88万元;托里县销售11台,销售金额为1.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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