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市营运车辆燃油补贴开始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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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26 11:57 文章来源:克拉玛依市运管站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上半年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款近日开始发放,218万余元油价补贴将在本月底发到经营者手中。
3月23日,市运管总站召开2009年上半年油价补贴工作会议。
据悉,此次发放范围(不包含兵团)为截至2008年年底在交通运管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已参加2008年年审),正在运行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的车辆。
据统计,截止到2008年年底,我市共有出租车1525辆,公交车458辆,农村客运1辆。
2009年度新增车辆、补审车辆不在发放范围之内,2009年度报废更新的车辆以上年底登记在册时车辆的座位数发放。 具体补贴标准为:农村客运一级网络车辆130元/客位;农村客运二级网络车辆160元/客位;农村客运三级网络车辆210元/客位。城市公交675元/车;出租车1229元/车。
据市运管总站副总站长董人说,中央财政在目前全球性金融危机时期,继续对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给予油价补助支持,是国家关注民生的具体措施,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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